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87号

发表于:2017-3-24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,我部编制了《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》《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》《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》和《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》,现作为农业部第十八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发布,自201596日起实施。予以公告。

 

附件:1.肥料正式登记审批标准

2.肥料临时登记审批标准

3.肥料续展登记审批标准

4.肥料变更登记审批标准

 

农业部

201587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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